本公司董事长与罗杰斯合影(2015)

本公司会计师出席第六届中国管理科学大会(2013)

非货币资产投资入股切勿记入资本公积

时间:2021-07-31

      据媒体消息,某合资公司收到法人股东的土地使用权扩股增资,因资产评估报告先于验资报告,企业会计凭《资产评估报告》错误入帐为“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然后又根据该非货币资产投资入股的《验资报告》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错误帐务处理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实收资本----股东”。对此的处理结果,被主管税务局依照“国税发[1995]195号”文件要求征收企业接受捐赠的“资本公积”企业所得税25%,大额税负值得高度重视。

小小的一笔会计分录,产生了多么大的经济损失,财务会计工作看上去不起眼,但谷歌财务经理的年薪是谷歌的最高职业收入者。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企业正常接收股东股权投资行为,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可以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合并一套会计分录即可。

正确的会计帐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实收资本----股东,不使用“资本公积”科目进行会计帐务处理,税务局亦不会征收企业所得税。

 

收缩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