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产违法被处罚第四批8家公司上榜
时间:2021-09-03今年中旬虽然深圳的雨水比往年特别多,但深圳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然没有放松,据本网获悉第四批安全生产违法被爆光名单,可以看出,深圳市政府为了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和责任。
一、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市华起达实业责任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该公司经营的橡胶促进剂 TMTD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属于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3 万元。
2、深圳市铁发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其危化品中间仓库未分开储存:硫酸、硝酸、氢氧化钠,该公司被处以罚款 6 万元。
3、深圳市鸿富邦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违法,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酒精、稀释剂),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装置。对该公司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5 万元。
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4、深圳市杜百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和培训时间内容等情况且逾期未整改,该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 日,对公司罚款 7 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罚款 1.8 万元。
5、深圳市西蒙联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救援物资,该公司被罚款 3 万元。
6、深圳市雷诺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该公司被罚款4 万元。
三、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7、新安街道海旺社区瑞湾大厦在建项目,其主体5 层板面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重伤。 经调查,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就新使用的布料机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分别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承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各处罚款 27 万元。
来源: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深安(202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