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联合税务执法三省市统一标准最高罚款5万元
时间:2021-09-16喜泽林财务网消息:2021年8月26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联合税务执法发文《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主要文件精神,从7个方面规范了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征管所涉及的53项违法惩处标准:
一、税务登记9项处罚,包括:(个体户)领取了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最高罚款1万元、虚假税务登记的最高罚款1万元、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了没有同步税务变更或注销的最高罚款1万元、转借或涂改税务登记造成税款流失严重的最高罚款5万元、金税工程联网银行未按规定登陆纳税人帐户帐号的最高罚款5万元、建筑服务发包工程或劳务项目未办理备案的最高罚款1万元、纳税人未能全部报告银行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及临时帐户的最高罚款1万元、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没有履行税款源泉代扣代缴的最高罚款1千元。
二、帐簿凭证管理5项处罚,包括:未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法设置、使用、保存会计凭证和税务资料的最高罚款1万元、非法印制、倒卖、伪造完税凭证的最高罚款5万元、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备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软件的最高罚款1万元、超市等纳税人未安装或擅自改装、损毁税控装置的最高罚款1万元。对于故意销毁、隐藏会计凭证的偷逃税行为在此没有罚款规定,详见税款征收处罚规定。
三、纳税申报2项处罚,包括逾期申报纳税、逾期代扣代缴申报、欠税及滞纳金罚款、未缴销发票的最高罚款1万元、纳税申报乱填写销售额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最高罚款5万元。
四、税款征收11项处罚,包括: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处罚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处罚等。
五、税务检查3项处罚,特别是对逃避、拒绝或者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人最高处罚5万元罚款。
六、发票管理20项处罚,明确:对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行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最高罚款5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或追究刑事责任。
七、纳税担保3项处罚,主要依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对虚假纳税担保行为等,最高罚款税款流失金额的5倍。
深圳的纳税经营企业,可以参考以上内容,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适应现代信息化税收征管新形式,防微杜渐,确保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
来源:《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网址: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7/20210831162721009.shtml
编辑:侯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