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参考
时间:2023-04-2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以前主要适用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注册资本3万元及以下的小型有限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大于收入的重资产民营企业(例如海运公司、快递公司)、餐饮公司、主管税务局认为其他“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主体,自国税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陆续取消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改为查帐征收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也恢复为查帐征收。
目前,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查帐征收纳税人因微信、支付宝收款截留收入偷税(例如:餐饮、娱乐、培训、儿童游乐、洗脚等生活服务类企业、二手房东等)或取得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超过汇算清缴所属期后的收入、成本计税数字参照以下核定率征税。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6 |
2 |
制造业 |
5 |
3 |
建筑业 |
8 |
4 |
交通运输业 |
7 |
5 |
饮食业 |
10 |
6 |
娱乐业 |
15 |
7 |
农、林、牧、渔业 |
3 |
8 |
其他行业 |
10 |
表内信息来源: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已废止。
编辑:喜泽永宁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