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二者完全不一样!
时间:2022-06-20疑惑一
2019年度我企业外商直接投资,获得了一笔投资收益100万元,我想问一下这100万余长期投资是属于免税企业所得税或是不征企业所得税?
回应:
长期投资免税企业所得税。
参照: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四、有关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获得股利分配、收益等收入,要以被项目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做出分配利润或股权转让确定的日期,明确收益的完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以下收益为免税收入:
(二)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满足条件的居民企业中间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就是指居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于别的居民企业获得的长期投资。
疑惑二
甲企业属于公共事业领域,2019年获得地市级政府补贴200万元,假设该补贴收入已经所有用以补助新项目开支,且所有记入了2019年度花费化开支。我想问一下这200万元地市级政府补贴是属于免税企业所得税或是不征企业所得税?
回应:
地市级政府补贴不征企业所得税。
参照:
财税【2011】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要求: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个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以及他单位获得的应算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与此同时满足下述标准的,可以做为不征税收入,在预估应纳税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减:
(一)企业可以保证要求资产重点用处的财力发放文档;
(二)行政机关或其余拨款资产的行政部门对该资产有专业的项目资金管理方法或主要管理方法规定;
(三)企业对该资产及其以该资产产生的开支独立开展计算。
提示
免税收入相匹配的成本可以抵扣,不征税收入相匹配的成本不能抵扣!
参照: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有关免税收入所相应的花费扣减问题要求,依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要求,企业获得的各重点免税收入所相应的各种成本,除另有要求者外,可以在预估企业应纳税额时扣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要求,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以开支所生成的成本或是资产,不可扣减或测算相应的折旧费、摊销费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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