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向科研机构赞助捐赠支出享受100%加计扣除
时间:2022-10-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2年9月30日联合发文:鼓励企业支持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国税总局公告【2022】第32号)。
据公告消息:凡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单位用于基础研究的赞助捐赠支出,其企业所得税抵扣额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当期税前全额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接受赞助捐赠的科研机构必须是全额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不得有任何涉税业务。
同时,对于出资赞助捐赠的企业没有行业性质限制(包括六大行业的企业均可赞助捐赠: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烟草制造业等六大行业)。
此项优惠政策,不仅是鼓励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利润高的企业开展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优选课题。
执行时间:以上科学基础研究支出税收优惠政策于2022年1月 1 日开始实施。
编辑整理:喜泽永宁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