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长与罗杰斯合影(2015)

本公司会计师出席第六届中国管理科学大会(2013)

出版物印刷品可享增值税免税或9%专用发票

时间:2022-06-25

    根据现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版物印刷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环节均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既有全部免税,也有先征后退,还可以只开具9%专用发票享部分优惠,也可以不免税开具13%专用发票。

【一】、出版物印刷品享受增值税全额免税的政策依据

印刷制造企业的经营许可分为三类,由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的三类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分别是: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七、本公告的有关定义

(一)本公告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

即:(“十一、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注意:享受增值税全部免税的出版物印刷品,在防伪开票系统设置“商品编码”时选择符合出版物要求的税收分类编码,同时在开具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出版物委托印刷合同号*****,而且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才能享受全额免征增值税。出版物印刷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无须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按规定直接开具发票即可,只需提醒会计纳税申报时按规定申报。

【二】、出版物印刷品享受增值税率9%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修订版)第二条增值税税率规定“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

2、财税[2018]32号规定;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因此,出版物印刷品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开票和纳税申报时注意选择合规的税收编码和纳税项申报目填报(附表)。

【三】、出版物印刷品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保证客户的收票需求,也是可以的,按一般货物销售申报增值税就行了。

深圳市税务局政策咨询电话:0755--12366、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税务所政策咨询电话:0755-27770969





收缩
  • QQ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